为推进我校学科建设工作,全面推动学科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学校“十四五”学科建设规划工作,现开展第七轮校级重点学科和专业学位培育点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及数量
本轮学科建设分学科和硕士专业学位点两大类。其中,学科设攀峰学科、优势学科、培育学科和交叉学科四个类别。
学科和专业学位一般依托二级学院进行申报,每个二级学院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重点学科(交叉学科除外),支持和鼓励分散在不同学院的专业学位相关领域开展联合申报。建有省级重点学科或“冲补强”重点学科的二级学院整合不同学院的相关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联合申报校级重点学科或专业学位的,给予优先支持。
(一)重点建设3-5个攀峰学科
攀峰学科应有很好的建设基础,建有省级重点学科,整体实力居省内领先,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对我国及我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起引领作用,经过培育有能力冲击广东省攀峰学科的学科。省级重点学科或“冲补强”重点学科原则上必须申报攀峰学科,并纳入后续考核。
(二)加强建设3-5个优势学科
优势学科应有较好的建设基础,整体实力居省内同类学科前列,在某个(些)学科方向上有坚实的基础以及比较突出的特色和优势,经过培育能够显著提升整体实力以及在国内外影响力的学科,达到省优势重点学科水平。
(三)积极建设10-15个培育学科
培育学科应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和发展前景,确属服务地方或区域特殊需求,契合学校办学定位,具有鲜明的学科特色,经培育能在省内具备一定影响力的学科。
(四)努力建设2-3个交叉学科
交叉学科应是在不同学科之间相互交叉、融合、渗透基础上产生的新兴学科,已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具备相当的研究基础,经培育能解决国家和省重大发展需求或能填补空白的学科。
(五)重点培育5-10个硕士专业学位
在以上几类学科建设基础上,整合优质资源,培育硕士专业学位点。鼓励各单位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参考《广东省2020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指南》(附件3),重点支持教师教育、材料、绿色石化、海洋、生物医药与健康、新一代电子信息、现代农业与食品等相关专业学位建设与发展。专业学位须能达到2020年教育部申请基本条件(考核时间为2018.1.1-2022.12.31)。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1.有稳定、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领域)
所申报学科(专业学位)已形成若干个相对稳定、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专业学位领域、方向),且每个方向或领域的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攀峰学科、优势学科要求不少于3个方向,培育学科要求不少于2个方向。
硕士专业学位领域(方向)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最新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见附件2.5)设置填写,填写数量依据相关专业学位类别申请基本条件的要求确定。
2.有学术水平高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团队
有学术造诣深、年富力强、学风正派、创新能力强的学科带头人,有一支年龄、学历、职称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学术队伍,学术队伍中应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学科成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我校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我校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2021年6月30日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
3.已具备相当的建设基础
申报学科和专业学位平台建设基础好,能顺利、高效地开展研究和相关工作,具有较好的前期合作研究基础,已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学术交流氛围好,建设条件基础好。
4.申报的重点学科或专业学位都要编制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建设规划(附件1.2或附件2.4)要编制科学合理,体现学科优势和特色,对本学科或专业学位的建设起到较好的指导作用。
5.按照一级学科或硕士专业学位点申报
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最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4)为依据划分,并以该名称申报(交叉学科除外)。凡参加遴选申报的学科除交叉学科外,其余均以一级学科申报和建设;培育的专业学位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规定的专业学位点申报。
6.同属一个学科(专业学位)由一个单位统筹申报
相同学科(专业学位)只接收一方申报,且需依托单位盖章,请相关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做好沟通和审核工作。
被推荐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3个专业学位点的新增领域由该专业学位现在的依托单位统筹申报,不能以某领域单独申报。其他新增的专业学位可按领域单独申报。
7.本轮建设期为2021—2025年
对照申硕周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1-2022年,第二阶段为2023-2025年。建设期内,将加强对校级重点学科和专业学位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动态调整。对建设成效好的继续支持,对建设效果较差的,要求及时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撤并。
8.重点学科和硕士专业学位的建设和考核
重点学科按照各学科提交的申报书、目标任务书进行建设和考核,硕士专业学位按照教育部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的标准和相关要求、申报书、条件对照表(目标任务书)进行建设和考核。
三、申报材料填报
重点学科申报材料包括《岭南师范学院第七轮重点学科申报表》(附件1.1)、《学科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件1.2)、《岭南师范学院第七轮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任务书》(附件1.3)。
硕士专业学位申报材料包括《岭南师范学院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表》(附件2.1)、《硕士专业学位基本条件对照表(目标任务书)》(附件2.2)、《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3)、《硕士专业学位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件2.4)。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资源整合、统筹协调、突出本学科(专业学位)的优势特色,做好申报工作,并推进落实。
1. 2021年8月5日前,各二级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2. 2021年8月30日前,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
3. 2021年9月30日前,提请相关会议审议,公示并发文公布。
相关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七份签名盖章后,于2021年8月5日前,交学科建设办公室(紫荆楼406-2),并通过申报单位科研秘书账号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发送申报材料以及佐证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莫长江,电话:3183073
岭南师范学院
2021年6月30日